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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河水库 荆门晚报记者 朱俊波 摄 |
荆门晚报记者 杨涛 通讯员 陈凤
本月初,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印发《荆门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继续围绕“精细、精准、精优”原则,落实“日保周、周保旬、旬保月、月保年”工作要求,强化市区一体联防联控,压实县级党委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持续深化大气污染源头治理,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要点》涉及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三大结构”优化调整、工业源提质增效、移动源污染达标治理、面源污染精细管控,以及持续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大气环境监管能力等7大方面29点,内容全面,措施具体有力。本报就此进行了整理。
关键词: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创设“绿色标尺”。针对不同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特点,集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与产值或增加值比值,结合企业环境绩效水平和能耗等情况,设置“绿色标尺”,分行业对企业进行评价,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评价优秀的,从政策、资金、项目、技术等方面予以支持发展,并从中选取“标杆”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按“标杆”进行建设;对不合格的,逐步予以淘汰。从源头上为优化生产力布局、产业转型升级、招商引资落地提供衡量标准。
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严格落实碳达峰实施方案“八大行动”,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充分利用碳市场机制,推动58家国家、省控排企业实施节能减碳改造,落实排放管理、核算、履约工作。依托亿纬动力,推进锂电池行业碳足迹标识认证国家试点。完成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融合排放清单编制及应用。
关键词:“三大结构”优化调整
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中心城区禁止新建煤化工项目。2025年6月底前,全面排查“两高”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形成排查问题整治清单,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严格“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常态化开展现场核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及区域削减措施予以落实。落实新改扩建“两高”项目按照环保绩效A级标准建设。荆门市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时期,各县(市、区)新改扩建项目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区域倍量削减。连续两年未完成考核目标且区域环境未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县(市、区),提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预警。
重点推进所有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燃煤热风炉和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等落后产能淘汰改造。
分类实施重点产业集群综合整治,推进家具、钢结构、汽修、工业涂装、铸造等集群优化整合。按照“扶持一批、转型一批、淘汰一批”原则,大力推进石料加工等工业聚集区结构优化兼并重组。深入推进磷化工产业集群整治,持续推进机制砂石产业整合重组及生产基地建设。
实施全市砖瓦窑企业能效水平排查,引导企业在工艺装备、窑炉设备等方面开展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开展砖瓦行业淘汰类装备清理清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工艺、装备,督促引导更新,2025年6月底前完成砖瓦轮窑设备淘汰工作。淘汰落后砖瓦窑企业,促进过剩和落后产能淘汰,引导行业转型升级。
因地制宜建设集中供热中心,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分散锅炉,加强工业园区余热余压等资源循环利用。
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不再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推动腾宝建材、凯龙矿业2台2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淘汰。加快推动使用煤、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工业窑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动平板玻璃行业实施天然气替代。
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强化散煤燃烧监管。
加快推进老旧机动车淘汰,2025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1588辆、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683辆。
用好国家和省“两新”支持政策,推进车辆新能源化,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轻型环卫车辆和除特种车辆外的公务用车、业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推广应用新能源冷链城市配送车。
关键词:工业源提质增效
全面推进涉气行业企业绩效提升。严格落实新、改、扩、建涉气行业项目按B级及以上(绩效引领性)环境绩效指标设计、建设、生产。2025年度,全市639家规模以上涉气工业企业基本完成B级以上系统整治,完成“三年100家”B级及以上绩效提升整治目标,力争4家企业达到A级,基本完成D级企业整治。
谋划实施一批大气治理项目。结合环境绩效提升工作,谋划实施430个具有明显减排效益的大气治理项目。
深入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实施水泥行业及35蒸吨/小时以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以石化、玻璃、陶瓷、砖瓦、石灰、磷化工、铸造、垃圾发电等行业以及工业锅炉和炉窑为重点,推进深度治理。
深入推进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石化、化工、涂装、制药、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为重点,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治理,持续开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
持续推进重点区域异味整治。以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为重点,充分发挥现有18套恶臭在线监控设施作用,强化城东、城南区域恶臭监测预警、排查处置,降低异味投诉。
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推广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畜禽养殖场氨气等臭气治理措施,鼓励生猪、鸡等圈舍封闭管理,支持粪污输送、存储及处理设施封闭,加强废气收集处理。
关键词:移动源污染达标治理
深入推进柴油货车管控。常态化开展柴油货车路检路查联合执法,对未达标排放车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进行跟踪管理。动态更新用车大户清单及货车白名单,推动门禁监控系统增点扩面,日运输10辆以上用车大户和B级及以上绩效企业基本做到全覆盖。
严格落实I/M闭环管理制度,实现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治理“检验—维修—复检”全流程自动管控,保持闭环率在95%以上。
市、县联动落实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禁行规定,完善交通标识和标线以及抓拍系统,依法查处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促进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
深入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利用好5个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服务点,持续开展非道机械编码登记。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入户抽测,重点抽测用车、械大户企业及建筑工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冒黑烟”现象。
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准入管理。
深入推进加油站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治理。
关键词:面源污染精细管控
深入实施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持续开展施工工地“净尘”行动,常态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红黑榜”制度,并深化结果应用,在省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平台实施加减分。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以及工地周边“四有两不一及时”扬尘管控要求;将车辆冲洗和喷淋系统建设作为开工条件审查的重点内容,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造价,新建大型工地推广使用自动喷淋系统。
深入推进道路扬尘治理。推动洒水降尘设施淘汰更新,按照“加量增频”的要求,强化城区主次干道、工业园区道路洒水、雾炮作业以及背街小巷人工保洁,推广主次干道高压冲洗与机扫联合作业模式,提高降尘质效。
持续巩固石料行业“三治”联防源头治理。严格矿权投放,建筑石料类矿山不突破37家控制总数;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对照石料行业B级及以上绩效指标要求,全市石料矿山企业开展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销号整治。
强化机制砂企业监管。对已关停机制砂企业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
全域推进商砼企业基本达到绩效引领性整治要求。对临时拌合站开展全面排查,分类实施清理整治。
深入推进秸秆源头治理综合利用及露天禁烧。积极培育秸秆利用主体。秸秆离田利用率较上年提高5%,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将秸秆综合利用及成效纳入市级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抓好禁烧防控考核和补偿金收缴。
持续强化餐饮油烟治理。严格居民楼、重点区域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利用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强化重点餐饮单位油烟治理监管,以餐饮聚集区为重点持续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建设及运行监管,确保净化设施高效稳定运行。
持续强化涉喷涂作业治理。围绕汽修、小型门窗制作等门店,组织开展喷涂、焊接过程废气排放治理,推进集中喷涂,严禁店外露天喷涂、焊接作业。
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燃放监管。
持续强化重点区域精细管控。
关键词:重污染天气应对
提升大气环境预警预报能力。坚持做好日常会商和应急会商,完善会商研判机制,积极争取省级空气质量预警预报业务指导,不断提升预测预报准确性。及时发布预警公众提醒信息,规范预警发布及解除过程,强化重污染天气过程分析。
夯实重污染天气应对基础。持续开展大气融合清单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督促企业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企一策”,确保可操作、可量化、可核查。
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积极参与“襄荆荆宜”大气联防联控,实行定期会商、调度、应对、评估机制。完善区域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信息互享机制。
关键词:大气环境监管能力
提升精准治污能力。出台《荆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充分发挥精细化管理平台及专家团队作用,加强分析研判和调度办理,常态化开展走航监测、道路积尘监测。
强化监管执法。坚持落实非正常工况及开停机、停检修报备制度。运用好现有监测监控系统,以线上线下、日巡夜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监管执法,严查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
常态化落实“三治联防”源头治理闭环管理机制,加强矿山源头超载、道路治超治抛力度,实施联合惩戒。
加强对房建工地、市政工程、道路建设等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或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提高污染源监控能力。定期更新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推动安装污染源在线、用电监控、视频监控等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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